衡水市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
衡水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市一级科技管理部门,其机构职能涵盖了科技政策与规划实施、科技政策建议制定、科技体制改革、科技资源配置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、科技成果管理与科技合作等多个方面,旨在推动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。
一、政策与规划:贯彻国家和省科技政策、法规,研究制定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,负责科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与实施。
二、科技政策与体制改革:研究科技政策建议,推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改革,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。
三、科技资源配置: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,优化资源配置,参与科技专项资金、科研项目资金、科技“三项费”等资金安排的分析与建议。
四、高新技术发展:制定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措施,组织实施基础性研究、高新技术研究、科技攻关计划、创新工程和科技计划。
五、科技产业化: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,管理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产品,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。
六、国际合作与交流:管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,制定发展规划,促进对外科技合作。
七、科技成果与奖励:管理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,负责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、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。
八、科技服务与信息:负责科技信息、科技统计工作,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与调整,指导科技服务体系与社会中介组织发展。
九、地震工作:负责地震宣传、工程地震、地震监测等工作。
十、科技管理与服务: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县、市、区科技管理工作,管理直属科研、科技开发、知识产权、地震、信息产业及信息服务机构。
十一、科技教育:承办民营科技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,承担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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